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將教輔的推薦權還給任課老師,采購權還給家長
教輔是中小學生最常使用,又相對便宜的助學產品,我國有近2億中小學生,幾乎每個學生都會用到。 學生對教輔的使用有兩種:一是學生自學,二是課堂統(tǒng)一使用。前者由學生與家長“花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并不存在什么問題。問題在于,課堂教學統(tǒng)一使用的教輔,應該如何選購?
教輔選購干預的現(xiàn)狀
現(xiàn)實中,干預教輔選購的層級很多,從教育主管部門(省、市、縣),到學校各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年級主任等),都在插手教輔的統(tǒng)一選購。各級教育主管通過教育廳教輔目錄干預選擇,學校各級領導也經常通過各種渠道選購。而身為教輔使用者的一線師生,卻缺少自主選擇的權利。
目前各層級干預選購的問題在于:
-
一是干預層級過多,責任不明。不同層級選購的問題是不一樣的,它使得教輔問題變得更加復雜,責任不明。治理措施往往顧此失彼,各方互相指責,互相推諉。
-
二是大量重復購買,加重學生負擔。一些主管機構推薦的教輔,或因不適合教學需求,或因上行下效,下級還要推薦選購,往往造成重復購買,既加重學生課業(yè)和經濟負擔,又浪費社會資源。
-
三是加大尋租腐敗,擾亂公平競爭。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各級領導并不是教輔的消費者,他們卻擁有主導眾多學生選用的權力。于是,企業(yè)熱衷于“找市長”而非“找市場”,加劇權力尋租與腐敗,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事實證明,離學生越遠,選擇越不專業(yè),越難適合具體教學需求;同時采購數(shù)量幾何級增加,采購利益也越大。
為了徹底解決教輔選購的問題,經過廣泛調研,這里建議:將課堂統(tǒng)一使用教輔的推薦權交給該科的任課老師,采購權還給家長。任課老師可以從市場上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而家長可以從任何渠道購買。
為什么要把推薦權交給任課老師?
為什么要把推薦權交給任課老師?
-
首先,他們是教輔的使用者。統(tǒng)一使用的教輔,是任課老師帶學生一起使用,他們的選擇最為專業(yè)和適合。
-
其次,他們與學生利害相關最大。老師是教學責任人,班級成績直接影響他們個人的績效與升遷。
-
再次,他們的利益誘惑最小。一個老師只教1~2個班級,只有他最可能不因這點回扣,損害自己的教學質量——這是他更大的利益。
-
最后,針對他們的監(jiān)督最多最易。他們直接面對眾多領導、同事、學生、家長的監(jiān)督,相比之下,老師并不強勢。而且,將教輔推薦權還給任課老師,也可明確責任,便于針對性地監(jiān)督和管理。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任課老師推薦可能產生的腐敗,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將教輔的推薦權與采購權分開 老師只有推薦權(保證質量),不能指定購買渠道,采購權交給出資的家長(保證節(jié)約),或由家長委托家委會、學生代表采購。家長采購的渠道是不確定的,可以切斷銷售方給老師的利益輸送。 2)對所有統(tǒng)一推薦的教輔進行最高限價 在我國臺灣地區(qū),為防止老師推薦采購可能存在的腐敗,規(guī)定統(tǒng)一采購的價格不超過100新臺幣(約合人民幣20余元)。我們可以借鑒這種做法。 3)原則上實行一科一輔,有特殊需求老師征求家長同意后方可推薦 多數(shù)老師認為,有一套合適的教輔好好處理,已經足夠。但有些特殊情況,如小學生可能需要一本寫字或口算,中高考復習時需要一些總復習和模擬卷等,任課老師在征求家長同意后可以推薦。 同時,學生與家長對推薦的教輔有最終決定權,可以選擇買或不買。
將教輔推薦權還給老師,有利于教學質量的提升。因為有各種權力干預,一些企業(yè)將精力用在公關決定選用的機構和個人,既無精力也無動力去關心終端消費者的需求,致使產品創(chuàng)新不足,大量教輔停留在題海練習層面。只有消除各種權力干預,將教輔選擇權還給師生,企業(yè)才會將研發(fā)重心放在一線師生,隨一線教學和教改不斷創(chuàng)新,真正成為教學有益的輔助。
教輔的三種選購模式
學生對教輔的使用有兩大類:一是學生自學為主;二是課堂統(tǒng)一使用。前者由學生和家長自主選購,后者通常由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推薦統(tǒng)一選購。學生與家長自主選購、教育主管部門推薦選購、學校推薦選購,這三種選購模式,勾勒出教輔市場的全景圖。
1. 學生家長自主選購
學生家長自主選購的教輔,稱為市場零售類教輔。它們在零售書店展銷,由消費者自主選購,定價適中偏低,產品完全市場競爭,品牌認知度較高。這是教輔市場最為健康的一個板塊,基本沒有什么社會問題。
2. 教育主管部門推薦選購
上世紀80年代,曾有教育廳與新聞出版局下發(fā)教輔目錄,指定單位出版。21世紀以來,教輔目錄被明令禁止。但由于利益較大,屢禁不止,一些省、市、縣教育主管仍在通過目錄干預教輔選購。
2012年,四部委發(fā)布《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行教輔評議公告。教育部和總署官員曾解釋:這只是一個優(yōu)秀教輔的評議,并不是當年的教輔目錄。
教輔評議公告的初衷很好,執(zhí)行中卻出現(xiàn)很多問題,甚至比當年的教輔目錄有過之而無不及,究其原因——
首先,原來的目錄是非法的,現(xiàn)在的公告是合法的。原來目錄被七部委明令禁止,一些地方雖做,但不敢明目張膽;而且學校可以從其他渠道選購,F(xiàn)在的公告是合法的,其形式與目錄相似,許多地方已直接改名叫“目錄”;而且規(guī)定學校不得推薦目錄之外的教輔。不合法時尚且屢禁不止,現(xiàn)在有了合法外衣,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強制授權,限制了教輔數(shù)量。原來目錄推薦的數(shù)量較多,現(xiàn)在公告的數(shù)量更少。這與授權的規(guī)定有關。通知規(guī)定“根據他人享有著作權教科書編寫出版的同步練習冊應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其核心本來是“依法”,但各地執(zhí)行中,要求所有同步教輔均須取得教材社的授權。于是,教材社惜權限授,有資格送審的,只有教材社自身1套,和授權當?shù)丶瘓F的1套,市場供給大受限制。
再次,指定渠道,壟斷了學校采購。通知要求,公告教輔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發(fā)行企業(yè)”發(fā)行;而許多地方操作中,直接指定由新華書店發(fā)行。加之“其他教輔學校不得統(tǒng)一征訂或代購”,結果成了:學校只能采購新華書店的產品。這樣,許多學校不敢再買民營書店的教輔,或者民營書店銷售的教輔,必須通過新華書店來結賬。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國新聞出版業(yè)基本情況》的數(shù)據,2012年到2015年,新華書店中小學教輔銷售增長56億多元,同期民營發(fā)行網點減少8000多家。
教育主管部門推薦的好處,是有政府限價,價格較低。它的問題,是地方保護嚴重,產品質量平庸,而且容易產生尋租腐敗。
評議公告的受益者,是極少數(shù)能夠進入公告的出版社,和壟斷銷售的新華書店。而絕大多數(shù)無緣進入公告的出版和策劃機構,則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
而那些受益于評議公告的出版發(fā)行機構,在獲得市場壟斷的同時,又受制于“一科一輔”和限價規(guī)定。于是,為保證利益增長,企業(yè)不斷擴大評議范圍(從同步教輔,擴展到考試類教輔,再到作文、閱讀、工具書……);或不斷增加教輔的印張和厚度,以提升定價(將教輔印張增加1倍,定價自然漲1倍),甚至最后定價與審核價格不一致……
3. 學校推薦選購
學校推薦選購的教輔,正常來說更適合學校需求,但它的問題在于高碼低折(高定價低折扣)較為普遍。一些企業(yè)提高教輔定價,然后以較低折扣銷售,利誘學校統(tǒng)一購買。經過多年發(fā)展,這批企業(yè)不斷分化。一批重質量的產品脫穎而出,定價相對穩(wěn)定;而一些質量欠佳的產品往往以更大的利益誘惑推薦,高碼低折更甚。
2012年教輔管理規(guī)定,限制學校推薦公告外的教輔,對于高碼低折類教輔是個打擊。
但是,由于教育廳公告的數(shù)量太少,能夠進入的出版社極少。一則為了增加市場供給,二則各方企業(yè)有尋求生存與發(fā)展的沖動,于是,新華書店又制作一個教輔目錄,主要推薦當?shù)匚茨苓M入公告的出版社的產品。當?shù)爻霭嫔缬匈Y格進入新華書店目錄,卻缺少過硬的產品和營銷力量;而原來走學校推薦的民營機構有產品,學校卻不能再推薦。于是,這些出版社與民營機構合作,一起進入新華書店目錄。具體分工是:新華書店制作目錄,出版社負責上目錄,民營機構負責產品策劃與銷售,再由新華書店向學校結賬。
由于中間環(huán)節(jié)更多,這種教輔往往定價較高。但它們上了新華書店目錄,學校就可以“合法”選購,并以全價向學生收錢(原來學校推薦時一般會給學生打折)。甚至沒上新華書店目錄的教輔,只要通過新華書店結賬,學校就可以購買。
因此,現(xiàn)實中,學校推薦并沒有消失,只是需要上到新華書店目錄,或經由新華書店結賬,就變得“合法”了。
學生和家長自主選購的教輔,并不存在什么社會問題。問題在于,課堂教學需要一套統(tǒng)一的教輔,這套教輔應該如何選購?我們仍應回歸到事物的本原:將課堂統(tǒng)一使用的那套教輔的推薦權,交給該科的任課老師,采購權還給家長(或由家長委托家委會、熱心家長、學生代表購買)。任課老師可以從市場教輔中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而家長可以從任何渠道購買。
消除各種權力干預,將教輔選擇權還給一線師生,企業(yè)才會將研發(fā)重心放在一線師生,隨一線教學和教改不斷創(chuàng)新,真正成為教學有益的輔助。
同時,它對于教輔行業(yè)也是一個正向的引導,讓熱衷于找關系的企業(yè)校正方向,讓真正服務消費者的企業(yè)振作鼓舞,有利于產業(yè)的公平競爭與優(yōu)勝劣汰。
關于教輔需要澄清的幾個問題
1. 教輔是增加學生課業(yè)負擔與經濟負擔的罪魁禍首
對于課業(yè)負擔,《關于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的意見》有一段表述:“中小學生課業(yè)負擔過重突出表現(xiàn)在,有的學校隨意增加課時,超綱授課,作業(yè)量大,考試頻繁,資料泛濫;社會上各種競賽、奧校、奧班、讀書、評獎等活動名目繁多;一些領導部門向教育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等。”從中可見學生課業(yè)負擔之根源。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教學方式和評價機制的改變。
再說經濟負擔。一本市場類同步教輔定價在十幾元到二三十元,與各種占坑班、奧數(shù)班、英語班、特長班等花費數(shù)千到數(shù)萬的助學產品比起來,大體可以看出教輔在經濟負擔中的份量。
據行業(yè)統(tǒng)計數(shù)據,我國小學生每年人均教輔消費約100元,初中生每年約200元,高中生每年約300~500元;目前中部地區(qū)農村用工平均為每天100元。對于絕大多數(shù)地方而言,教輔基本不會構成家庭負擔。
2. 老師選購教輔都拿回扣
首先,以往所有教育主管和學校領導推薦的教輔,都由老師布置收錢,人們將所有不滿積于老師,老師有代人受過的成分。
其次,調研中發(fā)現(xiàn),給老師送過回扣、或對自己產品銷售不滿意的人,更傾向于認為老師都拿回扣;而那些沒給回扣、產品又賣得好的人,對老師的評價往往更積極正面。
也有人說,一些貧困地區(qū)老師發(fā)不下工資,全靠教輔回扣。這里分析一下,這么落后的地方教輔不可能無限買,縣城以下都是熟人社會,老師這么做,還能面對左鄰右舍的家長不?在實際調查中,多數(shù)對自己的任課老師還是信任的。
3. 家長采購可能存在的問題
如果課堂統(tǒng)一使用的教輔交由家長采購,一些家長可能會嫌麻煩。而且每個家長去書店采購的時間和成本,遠遠大于統(tǒng)一采購的成本。尤其是一些留守學生家里只有老人,去趟書店更難,還可能選購出錯。所以,允許家長委托統(tǒng)一代購可能更節(jié)約時間和成本。
4. 家委會采購會不會有腐。
個人即是一名學生家長,班級采購小到學具,大到運動服,班級微信群里商議,均由熱心家長代購。家長做這些事,多是賠錢又賠時間的,他們更愿意自己和孩子在班級留個好印象。同時,學?赏ㄟ^一些制度設計來規(guī)避,有的學校為防家委會腐敗,每年更換家委會成員。
5. 一點配套建議:優(yōu)化考評方式
如果單純記憶和反復練習難以得高分,那么老師、學生自然不會用那么多練習類的教輔。如果考試中更看重學生的閱讀、實踐、理解與應用,那么所有教輔也會圍繞這些主題下功夫。
考評是皮,教輔是毛?荚u方式變了,教輔自然會跟著變。
▼
作者 | 全國人大代表秦福榮
來源 | 民營文化產業(yè),有刪改
責編 | 張磊
關鍵詞:
作者:惠民大叔(非官方微信免費提供積分入學問題咨詢。)
惠民大叔家長社群開放報名:
1、一整年的升學政策同步更新,
2、一整年的插班生信息更新,
3、一整年升學政策的獨家解讀,
4、一整年幾千條的家長咨詢回復,
5、一整年無限次的升學咨詢,
6、以及不公開的信息分享等等。
繼續(xù)指導大家的做好升學規(guī)劃,帶領大家探索孩子上學的更多可能性,我們相信,這將是你最值得加入的一個社群!
了解更多關于上學報名的事,掃一掃二維碼:

- ·上一篇資訊:廈門奧數(shù)培訓班,廈門育龍教育奧數(shù)
- ·下一篇資訊:廈門社?ń鹑谫~戶咋激活?